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-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-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-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-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-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-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城北区隶属于青海省西宁市,位于西宁市西北部,东与城东区交界,西与湟中县为邻,南与城中区、城西区隔湟水河相望,北与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和互助土族自治县接壤。东西长约23千米,南北宽约5~10千米,总面积为137.7平方千米。2010年,全区常住人口299002人,有汉族、回族等30个民族。2013年,城北区辖3个街道、2个镇,区政府驻朝阳街道朝阳西路;全区生产总值193.18亿元,同比2012年增长14.2%。民国初期为324个村寨。其中,属现城北区管辖范围的有十五个村寨,即马盐庄(马家庄与盐庄)、西杏园(附张小庄、祁家庄、宋小庄、韩小庄)、郭家庄(附小泉儿庄)、上朝阳图(“图为清朝乡与自然村之间的一级行政建置,即行政村。附魏家庄、郭家塔儿庄)、下朝阳图(附寺台庄、林家庄)、陶家寨、三其堡(附魏小庄、杨小庄、新庄)、宋家寨(附魏家庄)、陶大堡(附晋家庄)、陶小堡、汪家寨(附乙其庄)、吴忠(仲)堡、八郎(巴浪)堡、双苏堡(附田家庄、杨家湾庄)、下孙堡(附小寨、孙家沟、小庄)。